汾西县供电公司客户用电协议库存所需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HW2016-LF-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汾西县供电公司客户用电协议库存所需物资采购项目,已由临汾汾能电力科技试验有限公司汾西电力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临汾汾能电力科技试验有限公司汾西电力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汾西县供电公司客户用电协议库存所需物资采购
2.2招标人: 临汾汾能电力科技试验有限公司汾西电力分公司
2.3交货地点:临汾汾能电力科技试验有限公司汾西电力分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合格
2.5交货期: 按需方计划20日内交货
2.6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七包: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
第二包:
第三包:
第四包:
第五包:
第六包:
第七包:
(详细规格、内容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含安全生产许可),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所提供的同类设备(产品)在近3年内未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信誉良好,售后服务良好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投标人挂靠资质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五一东路尧都农村商业银行东关支行四层报名。(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4.2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持以下资质证件及相关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
3)资质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均为原件,并提供所有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备注: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3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五一东路尧都农村商业银行东关支行四层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15时整,地点为临汾市五一东路尧都农村商业银行东关支行四层。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汾汾能电力科技试验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汾西电力分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 汾西县东大街18号 地 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
山西国际大厦26层
邮 编: 031500 邮 编: 030000
联系人: 孟先生 联系人: 刘女士 、 赵文、邸明
电 话: 0357-5129541 电 话: 0357-2229989
传 真: 传 真: 0357-2229986
电子邮件: fnfxdlfgs@126.com 电子邮件:sx_xsty@163.com
网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 址:www.kanti.cn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141000692018010021612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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