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那曲地区干警房(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C2015-XZ-024
一、本招标项目经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投资【2015】1476号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ZB-NQ-2015166,本项目现通过施工发包价招标方式随机抽取中标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人(项目业主) | 那曲地区公安处 |
项目名称 | 2014年那曲地区干警房(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那曲地区恰青路(原防暴队门前) |
实施时间 | 365日历天 |
工程规模 | 45(60)平方米户型采暖工程10676.92平方米,以及设备购置、门卫及大门、柴油机房、水泵房、消防水池、旱厕、砼路面、绿化、室外强弱电、室外给排水、供热管网、停车位等。 |
资金来源 | 国家投资,已落实 |
招标内容、范围、工程发包价、投标保证金要求。
招标内容:45(60)平方米户型采暖工程10676.92平方米,以及设备购置、门卫及大门、柴油机房、水泵房、消防水池、旱厕、砼路面、绿化、室外强弱电、室外给排水、供热管网、停车位等。
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工程发包价:5637200元
投标保证金要求:11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资质资格要求。(有不良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报名)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独立法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亲自参加开标。
、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进入随机抽取中标人环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7日至2015 年12月11日到网址:http://www.xzcs.gov.cn购买招标文件,待自检可以接受招标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发包价(总价包干)及招标文件要求后,再自愿报名并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0时3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随机抽取中标人
招标人定于北京时间2015年12月30日10时30分在有关公正、监督部门以及投标人的现场监督下,在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从符合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顺序号,按规则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说明事项
开标时投标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不得参与现场随机抽取活动。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ZT格式)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地区公安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地 址:那曲地区 地址:拉萨市色拉北路雪域明珠园27-1
邮 编: 邮编:
联 系 人:樊老师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18889007289 电话: 0891-6368638
传 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号:
2015年 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