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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建设管理处临县境内10KV专线代维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建设管理处临县境内10KV专线代维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建设管理处临县境内10KV专线代维服务(购管备[2015]11686号)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项目名称: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建设管理处临县境内10KV专线代维服务

.项目编号:ZKFW2015-07-111 

.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分为1个包段: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采购需求如下:

序号

      称 

数 量

单 位

预算金额

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建设管理处临县境内10KV专线代维服务

1

468485.32

   2、范围包括: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建设管理处临县境内10KV专线代维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价人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业主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1014日至20151021(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5102214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佳高速公路(吕梁段)建设管理处

联系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积翠乡南虎滩村方山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薛先生

  话:0358-6029128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

联系人:肖先生

  话:13027042770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