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四站等23座旗舰站改造及42座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C2015-07-158
1、招标条件
忻州四站等23座旗舰站改造及42座加油站形象包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招标代理为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加油站改造及包装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为21个标段
标段1:忻州第四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2:忻州第十五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3:朔州第十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4:大同第十六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5:浑源第二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6:阳泉第三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7:平定第四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8:榆次第三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9:侯马第三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10:侯马第五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11:运城第十四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12:晋城第六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13:长治县第二、长治第七、晋城第二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14:山阴第五、孝义第一、榆次第十三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15:太原第二十三、太原第三十四、太原第三十五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16:运城第二、运城第二十二加油站改造工程
标段17:太原公司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工程
标段18:晋中公司、吕梁公司、阳泉公司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工程
标段19:长治公司、晋城公司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工程
标段20:临汾公司、运城公司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工程
标段21:大同公司、朔州公司、忻州公司加油站形象包装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前16个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
屋建筑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化工石油总承包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后5个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生生产许可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拟派项目经理于2015年9月8 日至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效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法人代表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两套加盖企业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5年9月2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1号丽华大厦A座10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石油招投标网》、《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0351-704003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18636654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