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特警支队二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FW2015-XZ-002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特警支队二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地区公安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曲地区特警支队二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二)建设规模: 新建特警支队备勤中心建筑面积5191.82平方米,门卫室43.24平方米,备勤用房8620.16平方米,警犬基地综合楼905.28平方米,犬舍及隔离犬舍281.6平方米,特种车辆车库560.56平方米,锅炉房493.92平方米,水泵房87.1平方米,生活水池100立方米,消防水池300立方米,轮胎房545.3平方米,特警五项训练场928平方米,锅炉房493.92平方米,水泵房87.1平方米,生活水池100立方米,消防水池300立方米,轮胎房545.3平方米,特警五项训练场928平方米,警犬训练场地1408.3平方米;屯警中心893.28平方米,以及场平、道路硬化、绿化、给排水安装、电气工程、暖通安装、围墙、电动门、旱厕等总平配套设施,并购置水泵房设备、锅炉房设备、配电间设备等工程监理。
(三)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四)招标范围:施工期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六)建设地点:那曲地区;
(七)工期:同施工工期;
(八)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西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证》;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和高原项目监理经验;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能满足本项目监理的人员和监理设备。
(二)、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三)、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 4月 6日每天上午10:30—12:00下午16: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前往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有效期内同时发售施工图纸,过期不予受理。
(一)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监理的项目总监的相关证书(含总监理证书、职称证书)、项目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书(含监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监理人员的注册(职称、岗位)证书,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人员须为本公司正式职工。
(四)近三年业绩情况(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五)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六)区外企业须在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备案。
(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提交,证书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 月 24 日 10 时 30 分,提交到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晚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地区公安处
办 公 地 址:那曲地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办 公 地 址:拉萨市色拉路87号雪域明珠园27栋1号
邮 政 编 码:850000
电 话:13398084658 传 真:0891-6368438
联 系 人:赵女士
日期: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