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2014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再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徐县2014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已由山西省水利厅以晋水农水函【2014】8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投资1200万元、自筹700.02万元,招标人为清徐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徐县2014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2.2项目编号:GC2015-SL01-S01、C01(交易受理编号)
2.3招标内容:
标段号 | 名 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额 |
二 |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采购 | 水泵、恒压稳流设备、出水口、低压地埋线等设备的提供 | 约167万元 |
2.4项目地点: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北内道村、北宜武村、南宜武村、西楚王村、高花村,孟封镇南里旺村、北里旺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力部门对拟供货物的检测报告;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年内有同行业、同类型业绩。
3.2投标人信誉良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5年03月02日至2015年03月0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清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报名窗口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A、投标人为制造商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国家认可的权力部门对拟供货物的检测报告(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三年内同行业、同类型项目的合同。
B、投标人为代理商时:(1)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生产厂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生产厂商的国家认可的权力部门对拟供货物的检测报告(4)生产厂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经办人身份证(7)三年内同行业、同类型项目的合同。
注:报名时除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外、还应提供三套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用拉杆装订)。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03月02日至2015年03月0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清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3月23日14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清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徐县文源路东段198号)开标大厅(一)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清徐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徐县水务局
联系人: 续先生
电 话: 1883483213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6650685 传真:0351-6650685
地 址:太原市兴华街兴华商务广场G座523室
电子邮箱:sxktnj3027@sohu.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兴华街支行
账 号:141000692018010021612
清徐县水务局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3月2日
备注:
1、 投标单位须提供监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 查询需提供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招标公告、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联系地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 联系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