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委托,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个人授信业务催收外包服务商选聘入围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ZKFW2011-03-001
项目名称:个人授信业务催收外包服务商选聘入围采购项目
合作期限:2年
二、服务商资格及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必须具有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个人授信业务催收及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2. 具有不少于3名常年法律顾问(可以发送律师催收函);
3. 配备相应的催收服务人员,人数不少于15人;
4. 近三年必须具有成熟的大型信用调查、管理项目和贷款催收的实施经验,至少1项业绩;
5.近三年必须有零售不良贷款催收经验,至少1项业绩;
6. 公司具备法定的办公场所;
7. 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兴华街31号兴华商务广场F座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须另加100元)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律顾问证明(提供聘书和律师从业执照)、人员证明(提供催收服务人员名单,投标时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劳动合同)、业绩证明(提供委托合同)、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其他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开标时间:2011年2月22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太原市兴华街31号兴华商务广场F座305室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兴华街31号兴华商务广场F座305室
邮编:030027 联系人:武帅 张芳
电话:0351-6650015-807 传 真:0351-6650016
开户银行:山西省太原市交行兴华街支行
银行账号:141000692018010021612